长乐区检察院精准监督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
福州新闻网9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陈艳妮)儿童热销书籍中存在儿童不宜观看内容、部分酒吧网吧等商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针对部分家长反映和检察官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长乐区检察院精准发力,用好用实检察建议这一法律监督方式,对违规行为说“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今,这些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2019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围绕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实施精准化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监督模式,持续用好检察建议之“针”治社会治理之“痛”。
此前,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或被侵害案件中,发现由于个别商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导致未成年人在酒吧饮酒、无身份证入住旅馆、随意出入网吧以及未满16周岁打工等“三不宜”(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实施不宜行为)情况时有发生。
长乐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行动,展开多部门联合执法,责令个别违规商家整改。
不仅如此,针对部分家长反映的儿童热销书籍中存在儿童不宜观看内容,以及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周边商家贩卖国家精神管制药品等问题,该院也通过检察建议发力,促进社会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墙。
“检察建议”出手说“不”,是长乐区检察院实施精准化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监督模式之一。据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还组建“三方”同盟,聚合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构筑一体格局。
“我们依托全国首个区域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前移监督触角,将多方职能资源融入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联合区公安局、教育局等11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定(试行)》。”未检部门负责人说,同时,用好用活检察官工作室与法治副校长融合机制,利用在5所重点校园设立的“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一对一指导,确保实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该院还运用分级干预机制推动家庭监护职责有效落实,以家长对未成年人犯罪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进行分级处遇。
记者了解到,今年长乐区检察院成立“玉芳工作室”,依托该院未检团队和法治巡讲团,重点以防性侵、疫情防控等为授课主题,精准提供法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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