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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察机关为河湖流域生态构筑坚实屏障

2020-09-03 09:18: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赖志昌
  

福州检察机关为河湖流域生态构筑坚实屏障

  “马检河小青青年突击队”联合有关部门在闽江下游流域打捞水上垃圾。(马尾区检察院供图)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傍晚时分,漫步白马河畔,河水清清、岸绿景美,来此休闲散步的市民络绎不绝。在福州,这样的生态美景随处可见,除了河长们治河护河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全市检察机关为河湖流域生态构筑的一道道检察屏障。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请批捕破坏河湖生态案件19件56人,审查起诉24件68人;办理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2件;促成拆除违法侵占河道建筑物14座,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950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13家,补植复绿2亩。

  制发检察建议

  保护饮用水源

  水色清澈,鱼儿成群,蓝天白云倒映水中,白鹭在岸边嬉戏。“看,现在水质变清了,再也没有污染了!”日前,马尾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孔辉领着记者一行,来到琅岐镇幸福水库回访,欣喜地看到了这样一幕。

  幸福水库是琅岐海峡水厂原水调节库,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然而,几个月前,猪粪、牛粪直排汇入水库的情景历历在目,水库不断遭受污水侵染。“牛棚就建在水库边,半山腰还有隐蔽的猪舍,这些养殖污水流入水库,臭气熏天。”提起水库的往昔,村民直皱眉头。

  今年3月,马尾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到现场走法发现,这些养殖场都建在禁养区内,距离水库最近的不到百米。

  针对上述问题,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处理牲畜无序养殖乱象,科学防治幸福水库汇水流域水质污染,确保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履行职责,不到1个月,违规建设的猪舍、牛棚等被依法清理,水库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水质干净多了,水库一天天变好。”如今,提起水库的变化,村民赞不绝口。

  联合多部门

  助力河长制

  江风徐徐,江边一抹行走的“检察蓝”格外亮眼。近日,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祥威等人照例来到闽江下游(马尾段)打捞沿江垃圾,他们还有另一个身份——“马检河小青青年突击队”成员。

  “打捞水上垃圾、增殖放流,我们不定期开展护河志愿行动。”薛祥威说,为守护闽江母亲河,2018年3月,马尾区检察院在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基础上组建了“马检河小青青年突击队”,这支由该院十几名青年干警组成的护河队,不定期联合多部门开展“助力河长制,守护母亲河”志愿活动。

  如今,这股青春力量已成为助力河长制的主力军,他们先后联合福州市边防船艇大队、海洋渔业部门在闽江下游流域开展打捞水上垃圾、增殖放流等系列志愿活动,用公益的力量为闽江母亲河注入一股青春的暖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河长制实施情况,强化与各河长办成员单位在打击涉河涉水领域犯罪、河湖系统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全区江河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发展,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流域生态。

  “打通壁垒,实现跨部门协作,为流域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亨顺说,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实现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或联络员派驻全覆盖,并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案情通报、联合督办、案件移送、会商处置、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强化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工作15项协作机制,围绕日常互动、刑事办案、公益诉讼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依托“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检察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两微六端一抖”检察融媒体宣传矩阵,通过发布新闻报道、微信、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大力宣传水资源保护、内河管理等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提升护水护河意识,营造生态保护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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