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资助办法推动戏曲进校园 最高可获10万元
2020-08-13 10:59:48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歌仔戏、高甲戏、戏曲课本剧等多类作品的创排与展演都可申报项目资助。《办法》要求申报作品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时长限定为10分钟—30分钟。本次申报为单位申报,申报单位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办法》明确,审定通过后的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戏、戏曲课本剧、小曲目创排可获资助3万元—10万元;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创排可获资助3万元—5万元。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由评审办审议,还可增加补助额度。作品将用于公益演出、播放。(记者 邵玉姿)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13日 第 06 版)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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