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未按强制性标准勘察 公司和个人受到处罚
2020-07-02 08:28: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建设宣
去年,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温州某公司勘察的“福建某医院配套用房及停车场”项目,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测初见水位等问题。
经调查,该行为违反《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相关条款,并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市城乡建设局经研究,对“福建某医院配套用房及停车场”项目违规单位及个人作出处理:对温州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2018年版)相关规定扣减3分信用分;对温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项目负责人席某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万元的5%的罚款,即5000元;该项目勘察违规及处理情况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案例点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有规定,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 消防通道仍面临被挤占,是车主任性?处罚没力度?(2020-07-01 09:21:39)
- CBA复赛:防疫违规零容忍 郭艾伦等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被警告(2020-06-29 15:54:07)
- 证监会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2020-06-24 17:02:06)
- 福州市集中整治工地扬尘 15个项目面临顶格处罚(2020-06-23 07:27:37)
- 公司月薪万元招“减肥体验师” 网友:胖子的春天来了(2020-06-22 14:50:11)
- 百事称可乐饮料工厂未现确诊病例 全国正常生产供货(2020-06-21 19:38:43)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