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垃圾运输企业被罚
2020-06-20 16:35:28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郑彧)近日,晋安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象峰一路时,发现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企业未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当即予以拍照取证,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点睛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从事生活垃圾收运的服务企业,应当执行各项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保持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和周边环境整洁。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收集、运输企业未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或者影响周边环境整洁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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