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 提升榕城消费品质
东南网6月15日讯(记者 张立庆)当前,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面推进,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的通知》(榕市监消〔2020〕209号),要求各地紧紧围绕改善消费体验、激发消费潜力、拉动消费需求,在2019年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
广泛组织动员,加强规范指导
要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原则,充分发挥首批“福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以商超百货、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企业以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省、市消费维权示范站点为重点,鼓励引导更多经营者以市消委会制定的《福州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试行)》为参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要指导行业、企业结合其特点和商品属性,通过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商品的退货范围、退货时限及相关退货流程等承诺内容,为消费者提供指引,并经审核后使用“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
扩大覆盖范围,突出创建特色
在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参与商家数量的同时,结合辖区区位特点及线下商业零售布局,将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由单一企业向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专业市场等商业集中区拓展,由中心城区向街镇、城乡结合部延伸,不断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范围和商品品类,并通过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街区”、在商业集中区设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站点、推动先行赔付制度落实、探索建立商户信用评价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日常监管及工作指导,以《福州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试行)》和各单位的无理由退货细则为参考,督促其自觉践行承诺,以确保消费者线下购物“后悔权”得到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将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动态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对线下无理由承诺单位进行回访,对于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发现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将予以撤销并公布。
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商家的参与率,推进商户参与并及时上报审核。进一步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促进我市消费者满意度的持续提升,共同打造福州高品质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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