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承载检察温度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郭倩
“感谢检察官,说再多的话也无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10日,张某手捧一面印有“检察有温度,司法为人民”的锦旗来到闽侯县检察院。张某为何要送这面锦旗?这还要从闽侯县检察院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说起。
原来,1995年初,张某与闽侯县小箬乡某村签订协议,租用某山场20亩地建设养殖场。2008年至2016年,张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该山场陆续建设了多座鸡舍和硬化道路。经鉴定,其非法占用经济林地23.8亩。去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闽侯县检察院。
“我们在实地走访发现,张某不仅把养殖场发展得有声有色,在当地也是有口皆碑。”经办检察官介绍,张某从小因病身患残疾,身残志坚的他通过自主创业,筹措资金开办养殖场,经过多年发展,其养殖场已有蛋鸡存栏10万多只,年产值1500万元,并解决当地15人就业。张某的养殖场被省、市纳入直控食品基地及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其个人也被县政府授予养殖大户、被县残联评为“自强模范”等称号。
“养殖业是国家民生工程,如何做到既依法公正处理,又兼顾企业合法权益和规范发展,平衡好法理与情理,是办案的重点也是难点。”经办检察官再三权衡,并未“一诉了之”。
5月28日,闽侯县检察院召开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审查会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协调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主席、残联理事长、企业家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14人参与案件审查。
“张某从小身患残疾,通过自主创业帮助大家一起致富,为当地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听完检察官和民警对此案的相关情况介绍后,闽侯县人大代表王秀英在会上表示。
“考虑到你占用地块均用于农业生产,主观恶性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等从轻、减轻情节,县检察院依法对你作相对不起诉决定。”5月29日,经办检察官到养殖场现场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目前,张某已承诺并与第三方签订3倍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合同,对养殖场内部固化地块进行补植复绿。6月10日,闽侯县检察院与该企业签订《检企协作协议书》,继续做好后续服务,切实将服务“六稳”“六保”落细落实。张某表示,在企业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遵纪守法、认真经营,为闽侯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当前,最高检反复强调要坚持‘稳进’,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因此我们在办案中也要拓宽思路,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综合考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办理涉企案件,不能搞一刀切,让企业不至于因为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定代表人被诉而垮掉。”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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