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监察建议书,推动了全县国有企业改革
今年6月,福建省大田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已持续近一年。按照既定方案,全县22家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成3家公司。大田县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缘于该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发出的一封监察建议书。
巡察组进驻后,6人到县纪委监委投案
“为何会有一笔112.32万元的退款入账?”大田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开发公司开展延伸巡察时,发现该单位账目存在问题。
在巡察组对该公司财务账目有关问题进行走访了解时,乡镇企业开发公司原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李某伟等6人到县纪委监委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经综合分析研判,随即对李某伟等6人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2008年至2013年,李某伟等6人多次隐瞒公司收入共120多万元并转至账外进行私分。同时,2006年至2013年,乡镇企业开发公司虚列劳保费用支出套取资金60多万元,以购物卡和现金的方式给公司全体职工发放福利。
最终,李某伟等6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2019年5月因犯贪污罪等罪名被判处刑罚。
大田县纪委监委启动“一案双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人因履责不力受到党纪处分。
制发监察建议,直指监督缺失、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症结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帮助案发单位堵塞管理漏洞,排除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
一家企业,6名管理层职务违法犯罪,这绝非偶发,其背后存在哪些深层次原因?大田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研讨会议,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管理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措施不得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剖析报告。
“管理层人员政治学习常年缺位,政治操守和纪律规矩意识逐渐丢失,金钱观和权力观不断扭曲,私分公款由‘小打小闹’的几千元逐步增加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公司的财务审核制度形同虚设,内外监督缺失,上级主管单位对其疏于监督管理,公司内部领导班子、办公室以及财务人员相互勾结、沆瀣一气”;
“‘一把手’带头腐败,导致整个公司管理层发生塌方式腐败,每一次私分公款都由主持工作的李某伟带头同意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问题症结明晰起来,县纪委监委的药方也逐渐成型。
2018年10月,大田县纪委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及时修补漏洞。
“监察建议书是落实日常监督的利器,也是推动整改治本的良方。”大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立足于有效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推动相关单位深化标本兼治,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监察建议书发出后,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分别督促驻在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会诊体检,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监督。县纪委监委不定期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内容落实情况检查核实。
整改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坚决认领问题,采取有力补救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根据监察建议书,相关单位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制度、查漏补缺,扎牢制度的笼子。
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县国资办)分别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铸牢理想信念堤坝。
“乡镇企业开发公司腐败案件中多人抱团作案,共同谋取非法利益,目无法纪,但凡其中有一个人对法纪心存敬畏,这样的事情可能都不会发生。”旁听乡镇企业开发公司案件公开审理后,大田县一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感慨道。
补上制度监管漏洞。大田县农业农村局着力完善“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凡属于系统下属单位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由所在单位班子开会研究后提交局党组统一研究部署;健全规范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财务管理审批、绩效考核办法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对下属3个企事业单位责任人离任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通过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认真研究,针对国有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绩效评价及考核体系不严密等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融资担保行为通知等文件,全面完善制度,从管理源头上填补漏洞。为防止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将国有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以及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并不定期对相关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与此同时,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盘活县域内的闲置国有资产,将全县22家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注重解决国有企业行政化机关化问题,在组织人事、薪酬、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高效运转。
“监察建议,推动了全县的国有企业改革。”大田县财政局(国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多家国有企业主要依靠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企业盈利能力差,造血功能不强,处于无人问津的自由状态,现在全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逐步走上发展正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冯国刚 通讯员 涂清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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