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并纳入社保
据民政部官网消息,5月7日,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六个方面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要求,履职尽责,狠抓落实。
一是要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站内照料职责,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完善监管体系,扎扎实实把救助服务做到位。
二是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通过拓展服务手段、加强部门配合、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返家。
三是要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完善发现报告、转介处置、综合治理等措施机制,实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不断减少的目标。
四是要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摆脱生存困境。
五是要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将源头治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作为落实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易流浪走失人员的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六是要开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行动,通过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形成推动工作的持久动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宣传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要强化对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八落实、八严禁”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会议还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专项行动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创新方式、提前谋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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