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这些钱可退!
2020-04-14 08:45:19 来源:教育部网站
日前,一些省市陆续公布了开学计划,就在昨日,福州市也宣布初三于4月20日开学,但一般开学的都是高中和初中毕业年级,也有少量的大学公布开学时间,这也让不少同学发出灵魂拷问:延迟开学多日,我们没有住学校宿舍,那住宿费可以退一部分吗?学费可以退一部分吗?校园网的费用可以退一部分吗?••••••
近日,教育部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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