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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用电业务“一证通办” 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2020-04-01 11:22:55  来源:福建日报
  

  3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国网闽侯县供电公司签订不动产与供电信息共享战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闽侯在全省率先实现办电服务共享应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用电业务“一证通办”。今后,客户办理用电业务无需携带产权证原件等证件,一张身份证即可通办。

  今年初以来,国网闽侯县供电公司、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共同开发供电营业窗口远程调用不动产信息系统,实现了用户本人首次临柜咨询办电服务时,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以启动办电服务。供电营业窗口可通过该系统远程获取、核对不动产权利人证件号码、权利人姓名、小区名称、坐落地址等信息,在办理新装、更名、过户等业务方面实现不动产权利人办电“免提资”。

  同时,为确保用户不动产信息安全,该系统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了加密技术处理。(记者 吴旭涛 通讯员 张存金 黄沁钰)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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