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来连江人员注意!连江发布重要公告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境外来连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江县广大海外侨胞心系祖国和家乡人民,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为家乡抗“疫”工作作出巨大贡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但境外开始大流行。为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境外入连人员身体健康,消除公众疑虑,经研究,决定对境外入连人员实行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申报入境责任
1.2020年3月2日以来境外入连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乡镇、村居报告,并通过“e防控”(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由各乡镇转送至县集中隔离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
2.近期有计划从境外进入连江的,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本县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计划进入连江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连江前3天主动向所在乡镇、村居或开发区报备。
二、严防非正常渠道入境和接触
1.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货轮人员不得上岸。黄岐、可门等相关口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口岸检疫工作。
2.各沿海乡镇要做好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严防境外人员通过小船过泊进入我县,严禁海上作业人员与境外轮船船员密切接触。
三、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境外重点疫区入连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进、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境外来连人员若刻意隐瞒接触史、旅行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连江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监督,热线电话:12345。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所有进入连江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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