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要构筑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推进公路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好保障。
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建养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达5%以上,优良中等路率达75%以上。到2025年,基本形成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实施农村路网提档升级10000公里以上,改造县道三级路1000公里、通达双车道建制村1000个;85%县(市、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达到4A及以上等级,农村物流实现“县县有中心、镇镇有站点、村村通快递”。
方案要求,要加快路网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路网、普通国省干线的衔接,推进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增设互通或出入口,重点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有序推进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新改建项目安防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病)桥隧改造,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在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方面,要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和普惠城乡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建设,整合邮政快递、供销、农业、交通运输等农村物流资源,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多站合一”提升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
方案强调,要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省级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倾斜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等发展水平县和老区苏区县农村交通发展。从2020年起下达年度计划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较发达县的县道晋级三级建设分别按160万元/公里、120万元/公里、80万元/公里补助,县乡道公路“单改双”建设分别按80万元/公里、60万元/公里、40万元/公里补助;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在定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上浮20%和10%的倾斜补助。(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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