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活案例资源 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福州日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 叶静文
组织旁听庭审53次3000多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029次3万多人次,开展警示教育课3185次12万人次……这是福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19年,市纪委监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更加注重用好用活案例资源,从典型案件中发现漏洞、完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用好身边人身边案
提升警示教育震慑效果
“长乐营滨路建设指挥部23名工作人员,除1名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外,22人全部涉案,触目惊心,发人深思!”2019年11月20日,市委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全市1400名领导干部在线同步收听收看。
会上,警示教育片《大道直行——长乐营滨路案件警示录》首次播放,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干部吴健感叹:“看着昔日的同事如今成为阶下囚,我心中唏嘘不已,他们的教训极其深刻,我深深受到触动。”
会后,在市委组织下,市交通系统、城乡建设系统等市属单位及各县(市)区陆续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营滨路现场,亲身感受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道路损毁情况,“触目惊心”成为干部参观后的高频词。
“在损毁路段设置临时廉政教育警示点,把实地参观变身‘体验式’教育课堂。”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场“零距离体验”,令教育更“走心”“入脑”。
党委带头,以警示教育会、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现场感,已成为我市做好案后整改工作,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
2019年以来,在同级党委的领导支持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违纪干部现身说法等方式,实现多样化现场教育,让党员干部“置身其中”,变“旁观者”为“局中人”,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各级法院,共组织53批次30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永泰县把纪检监察干部也列为旁听庭审的重要对象,把庭审现场变成业务培训的实战课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水平。
坚持用好用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拍摄典型案例警示片、撰写典型案例剖析材料、违纪干部现身说法等方式,详细解读被查处干部违纪违法事实,深刻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为全市提供发生在身边的反面警示典型。
“纪律意识不强让我存了侥幸心理,为‘顺利过关’,我又绞尽脑汁,现在想来真是万般后悔,希望大家要以我为戒……”2019年11月,在连江县司法局警示教育会现场,继严肃的案例通报后,违纪干部的现身说法把全场气氛推向高潮。他们的忏悔宛如声声警钟,回荡在在场所有党员干部的心里。
分层分类开展教育
画好精准施教“刻度尺”
如何让警示教育更精准?如何避免党员干部漫不经心做“看客”,误把警示当“故事”?
2019年,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思维,通过“分类分层+精准施教”,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有效性。
“结合案件类型和查办对象职务、身份和所处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统筹谋划警示教育的思路。
2019年初,由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严纪律 守规矩 勇担当”福州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警示教育展,展览持续1个多月,从市县区到乡镇村居,共700多批2万多名干部接受教育。
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是推动某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力手段。针对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现象,市纪委监委在市委的指导下,对症下药,先后组织“严纪律 守规矩 勇担当”福州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警示教育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警示教育等多场活动,通过精准化警示教育,强化震慑力。
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以往国有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少、针对性不强等问题,2019年4月,市纪委监委聚焦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工作,首次大规模组织市属企业领导干部旁听福建省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某某受贿案庭审,强化对企业一把手、重要部门负责人的警示教育,用极少数教育“关键少数”,架起防腐“高压线”;11月,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警示教育中,将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作为重要对象,进一步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分层次警示教育中,市纪委监委突出重点,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切实推动“领头雁”带头转变作风。主题教育期间,全市各县区抓牢“牛鼻子”,组织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秉初心 得始终》,立好“正反两面”镜子,正面典型激励,反面典型警示,以案为鉴,激发“关键少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把手、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帮助“关键少数”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以案促改标本兼治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2019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案后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在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案后整改的实施办法》的同时,加强对自办案件的梳理排查,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督促和检查验收,定期报备工作台账,做到督促整改和总结经验相结合,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水平,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我们注重发挥监督职能,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通过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按时跟进整改工作,推动警示教育由‘外在惩治’到‘制度约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监察建议书建议,我区目前已督促区交通局与施工单位签订赔偿协议,追偿过亿元,对拒不签订赔偿协议的施工单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市纪委监委收到长乐区政府关于营滨路案件监察建议的反馈报告。
接受监察建议书提出的纠偏改错建议。2019年,长乐区、闽清县等县区以案为鉴,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短板问题,先后推出《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监督执纪中“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工作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以案促改。
为避免落实监察建议“点到为止”,改中跟进必不可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走访调研,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去年2月,连江县监委向县委统战部下发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县少数民族资金财务监管严重缺失,财务审批流程形同虚设等问题,9月,县纪委监委再次对县委统战部案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去年11月,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落实整改有关通知前,闽侯县纪委监委通过改中跟进,及时避免了该通知中不方便群众办事的条款,确保监察建议书提出问题整改实效。
据悉,2019年,福州市共开展案后“一案一整改”118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52份,发出监察建议31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05项。
“监察建议是否有效地起作用,关键在时效和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推进案后教育、案后整改、改中跟进工作,让整改工作环环相接,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 福州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2019-11-19 13: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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