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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全面启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行为

2020-01-15 16:32:21  来源:新闽清微信
  

  机动车遇斑马线应当礼让行人,这是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的义务,更是要牢记于心的法规。1月13日起,闽清交警启动监控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13日共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15起。

闽清全面启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行为

  自2019年12月23日起,闽清静态交通整治以来,城区现场违法停车抄告702起,拖离违法停放车辆502辆,监控抓拍违法停车3193起,监控抓拍摩托车违法166起,“随手拍”小车乱停车违法1776起等,有效整治了闽清城区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同时累计新增了67处电子监控点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据了解,闽清县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通过电子警察抓拍为主,民警现场查处为辅,完善对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目的就是为了规范行车秩序,督促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对抓拍到的驾驶人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同时闽清交警提醒市民,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应当注意观察周围路况,快速通过,莫作“低头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遇前方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遇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时应停车让行。停车让行时,机动车不得鸣笛催促,同时应当在人行横道停止线前耐心等待。

  温馨提醒

  驾驶人如何礼让斑马线?

  1、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上。

  当行人已经踏上斑马线后,行人所在同方向车道车辆应当停车让行,待行人通过车辆所在车道后,机动车方可通行。

  2、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或路口。

  当机动车和行人在信号灯控制路段或路口时应当根据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右转机动车应当礼让绿灯通行的行人和推行的非机动车。

  3、非机动车横过人行横道让不让?

  根据我国《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如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通过时推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礼让行人标准进行礼让。(记者 苏雪容)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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