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布第四批专项整治成果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4个市直单位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力推动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的解决,目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市纪委监委分批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现会同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市国资委等单位公布第四批专项整治成果,聚焦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针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补短板工作的通知》,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救助实效。强化“兜住、兜准、兜牢”三项保障措施,重点针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低保未通过对象等5类群体,开展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截至12月15日,全市已排查重点对象9167户14790人,其中符合相应条件新纳入农村低保1076户1320人,纳入特困供养122人,享受临时救助2163人次。
——针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市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福建监管局、市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常态巡查、突击检查、受理举报、联合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12月15日,市、县两级共安排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114家、门店2259家,发出整改通知565份,完成门店整改89家、责令停业34家。加强住房租赁机构备案管理,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规定,简化备案手续。组织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成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公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处的670家未依法备案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分两批次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开通报。
——针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制定《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办理工作规则》,明确投诉受理范围,规范投诉受理登记,完善投诉办理程序,坚持分类管理,针对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不同受理内容明确办结时限,对于投诉者不满意的投诉件,引导其向市效能办或上一级机关效能投诉机构申请复议。在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投诉信箱、投诉意见簿,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现场来访群众。开通网站“在线评议”“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专栏,时刻关注收集微信、微博网友留言。专项整治期间,受理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渠道的各类诉求件共计237件,其中已解决220件、正在处理17件,已解决诉求件的满意率达到100%。
——针对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组织国投集团及所属相关企业深入排查和解决福州市四城区内农村供水供气网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已将晋安区宦溪镇四个村饮水难问题纳入市政规划建设,组织市自来水公司等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设计方案,克服地质条件复杂、海拔高、行政区域分布零散等施工难题,于10月31日完成宦溪镇四个行政村供水工程,铺设管道14公里,日供水能力达2500吨,基本解决宦溪镇四个行政村饮水难问题。
福州市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1.如需投诉、咨询、建议与主题教育整治项目有关情况,可直接登录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反映。
2.如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可用3种方式:
举报电话:12388;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50001;
来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0号信访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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