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12月1日起,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正式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改革重点在于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日前出台的《福建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对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密切相关,企业不取得许可就不能进入特定行业或领域开展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以下统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支持和鼓励三个片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以在我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方案要求,重点在于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对直接取消审批的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许可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省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省级审批信息共享平台,省各有关部门至平台自行查询获取信息,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及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
方案明确,要在部门间实现信息归集共享。省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完善我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逐步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归集和集中共享,尤其指出“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记者 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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