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收发快递被通报,冤吗?
“双11”购物节刚过,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这则通报,别有一番指向意味。网络消费时代,员工在上班时间收发快递,恐怕不是个别单位的偶然现象。如何看待工作时收发快递,关系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与互联网社会紧密对接的问题。
应当承认的是,占用上班时间收发私人快递,确实不符合主流职业伦理精神。有人也许觉得,下楼拿一趟快递再回到办公室上班,花不了多长时间,然而,如果算上前后工作节奏被打断的时间,拿一趟快递所耽搁的恐怕就不再是一两分钟而已。而且,正如濮阳有关方面在通报中所言,快递车辆停留在机关院内,影响办公秩序,也可能让来往群众对机关单位产生不良的观感。
通报措辞中使用了“依然存在”的表述,说明此前对上班收发快递的问题已有提醒和警示。如今痛下决心对违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也算有理有据。
但是,如果将员工收发快递的问题,仅仅以“禁令”的方式处理,恐怕还是没有找到症结。涉事单位属于党政机关,平时寄发公务文件有专门的渠道,不需要商业快递公司,或许还没有感受到快递收发不便的“痛点”,但对于更多的用人单位而言,快递内容不光有个人用品,也可能涉及到工作内容。
而且,尽管党政机关一般不使用快递传送公文,但其他机构和个人完全可能向机关寄快递。显然,一刀切地禁止快递进门,并不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
尽管说在上班时间收发私人快递会影响工作效率,但是对于上班族来说,网购同样是他们有权享受的生活方式。上班时间家里没人,小区没有代收点、快递柜,怎么办?只能留单位地址为收件地址。如果因此阻止工作人员享受网购的乐趣,未免有点不近人情。
对于快递这一大众熟悉的业态,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似乎还没有找到良善的应对方法。在现实管理中,一些用人单位似乎对员工的快递需求置若罔闻。与之形成对照的是,随着传统邮件数量的减少,一些用人单位的收发室工作量不再饱和,而收发室并未主动转型,接收员工快递,形成了某种意义的“双标”。
单位有单位的管理制度,员工有员工的合理需求,两者不应该总是冲突和对立。实际上,很多企业早就探索出了两者兼顾的办法,比如安排前台、收发室工作人员代收,又或者在合适区域设立“蜂巢箱”,快递员把包裹放在蜂巢箱里,收件人可以在下班后凭密码取走快递。
收发快递是件小事,却关系到现代生活的便利度。在很多时候,“公”与“私”并没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为员工个人生活创造便利,减少他们工作期间的后顾之忧,也是用人单位的职责所在。反过来说,员工不必在工作时间为收发快递这样的琐事担忧,工作效率才能真正提高。
因此,用人单位只有改善服务水平,让员工不必为收发快递这样的事情跑上跑下,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增强员工在岗位上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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