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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2019-10-09 10:19:3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铁夫
  

  福州新闻网10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黄丽春 庄宁 图片由闽清县检察院提供)闽清县检察院依托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立案监督活动,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并探索推行“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

  在2018年1月21日该院立案监督的闽清县白中镇霞溪村老虎笼非法电镀点污染周围溪流案件中,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检察机关支持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提起的附带民事诉求也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取得了较好成效。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闽清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观福州市直机关党员政治生活馆。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林施兆检察长会同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领导赴霞溪村勘察非法电镀污染案现场。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闽清县检察院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座谈会。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拓展水资源环境保护新路径

  确定工作重点,确保精准监督。闽清县地处闽江中下游,溯源而上为南平延平区,顺流而下至省会福州。作为衔接闽江上下游的关键枢纽,闽清流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闽江下游几百万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基于此种原因,在上级院的总体指导下,该院聚焦重点、突出职能,将“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作为立案监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加以部署和推进。

  加强沟通合作,规范行政执法。挂牌成立派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以“一江五溪”污染治理作为切入点,联合河长办对梅溪流域12个水源监测点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闽清县白中镇霞溪村老虎笼非法电镀点在生产过程中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外排放电镀废水后,该院立即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对现场进行查封扣押,并将15吨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同时,向相关乡镇政府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促成相关政府和行政机

  关采取措施,排查沿溪排污现象,梅溪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得以逐步有序开展。

  全程跟踪监督,确保监督效果。与水利、环保、质检等6个部门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双向咨询和日常联络机制,全程跟踪、全面掌握“两法衔接”案件各个环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排除办案中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障碍。在闽清县白中镇霞溪村老虎笼非法电镀点污染环境案件查处过程中,该院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开展全程跟踪,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生态环境局已将本案作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但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次日即对本案立案侦查。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贯穿水资源案件办理全过程

  有效引导侦查,强化取证水平。针对水生态环境污染案件特征,该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着力解决侦查阶段存在的关键证据难以获取、污染物鉴定等瓶颈问题。2018年4月3日,林施兆检察长带队与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一起勘察现场,对案件侦查的有关情况深入了解、作出部署。调取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卷宗,将收集取得的有关证据与环保部门收集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比对,甄别并补正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瑕疵问题,并对不适格的部分证据予以排除。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将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查笔录完善补强,转化为司法证据,提升证据证明力和采信度。

  谁监督谁跟踪,案件一办到底。针对立案监督案件久侦不结、诉讼缓慢等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该院建立详细的跟踪监督台账,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掌握案件所处的诉讼环节、明确案件诉讼缓慢的具体原因、明确推进案件诉讼的具体责任人、明确推进案件诉讼的具体时间节点。通过加强跟踪,该院开展的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立案监督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惩环境犯罪,守护公共利益。该院积极推行“检察职能+”,探索实行“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针对本案中县生态环境局对老虎笼非法电镀点污染废水实施代为处置,所产生的处置费用119376元应当由两名被告人承担的情况,该院建议并支持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向上述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人返还垫付的处置费用,最终得到了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支持。该案是该县第一起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其成功办理对该县检察机关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具有里程碑意义。

  提升检察宣传能力 推动流域环境保护持续进行

  注重以案释法,打出声威气势。突出打击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据现阶段流域环境保护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检察量刑建议内容,适度提高建议判处罚款、罚金、实体刑等的幅度,严格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法律适用条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将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以案释法,遏制破坏水资源犯罪易发多发态势。

  借助平台载体,推进普法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和载体,在日常生活中向人民群众渗透水资源保护法律意识。通过送法下乡村、送法进企业、“12·4”宪法日等水资源专题普法活动,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

  建设教育基地,敲响生态警钟。在闽清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该院积极筹建闽清县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基地面积158.24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融入隔空翻书、弧形大屏幕、远程操控等科技元素,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及人机交互问答、生态普法微电影展播等多样化形式,发挥基地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展示的辐射效应,促进提高司法供给质效,探索生态资源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融合,开启环境警示教育新模式。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闽清县检察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闽清县检察院代表队获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全员健身运动会篮球比赛第三名。

闽清检察开展水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显著

闽清县检察院联合溪口社区等单位,共同举办“喜迎国庆,共建文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共建联谊晚会。

  梅检简讯

  ★闽清县检察院探索检村共创党建工作新模式

  加强党建,与雄江镇梅洋村、塔庄镇高峰村荷峰村签订检村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协议,共创党员活动阵地,共同开展“双联双扶五个一”活动。定期开展座谈交流、组织党建活动,分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员服务群众、精准扶贫等方面经验做法。依托法治宣讲团、法治辅导员、生态巡回检察室、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平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8次。推进检察爱心扶贫,帮助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党员、困难群众。2018年来,“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3次,对9户困难户共资助2万余元。(林晶 卞春灵)

  ★闽清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该院联合县关工委赴坂东中心小学开展“六一关爱活动”。与百余名学生开展“讲座+问答”模式的竞答活动,以案释法的同时随机提问,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快乐学法。知识竞答结束后关工委主任和未检科负责人一同向5名贫困学生发放文具用品及共计2500元的关爱助学金。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54名闽清实验小学的师生及家长代表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观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主题微电影、参加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同时,邀请来自县教育局、团委、关工委、妇联、人大、政协等共计18名关注或从事未成年人工作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代表们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出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与县委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与法治教育水平,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蓝天。(林宇辰 林玉)

  ★闽清县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日前,闽清县检察院举办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民营企业家代表以及县工商联、县企联领导等共计20人参与此次活动。

  根据议程安排,该院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闽清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本院员额检察官根据办案经验,结合案例,介绍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区别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林施兆检察长介绍了新时代“四大检察”职能、县检察院概况和为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并向与会人员征求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对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该院在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在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梅溪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林宇辰)

  ★闽清县检察院强化履职 守护百姓餐桌安全

  坚持内外联动。通过查看“两法衔接”平台、情况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常态沟通机制。对入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到位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成其对网络外卖商家的经营许可证进行彻查整顿,督促查处违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3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领域早餐供应摊点油条铝超标案件监督立案6件,并召开诉前圆桌会议,促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等情况的整改方案,并和餐饮业代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林宇辰)

  ★闽清县检察院聚焦“三种文化” 推进文化育检工程

  强化精神文化建设。通过典型宣讲、主题征文、党日活动、重温誓词、重走红军路等形式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每月评选“身边好人”,通过新闽清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强化环境文化建设。建设荣誉室,打造历史教育阵地;建设篮球场、乒乓球室,打造体育活动阵地;建设道德讲堂,成立业余讲师团,打造学习阵地。在办公室和楼道走廊悬挂名言警句,打造“工作有心情、怡情有去处、学习有氛围”的书香检察。强化制度文化建设。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检委会议事规则》,推动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出台《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的若干意见》,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规范干警“八小时外”的行为,形成“每个部门有目标,每个干警有责任”的干事氛围。(林晶 林宇辰)

  ★闽清县检察院立足职能 强化野生动物司法保护

  建立案件办理快速通道,起诉一起涉案野生鸟类达8200只的非法狩猎案件,采取警示教育、案后管理等措施,补强办案效果。督促林业部门加强对护林员、村干部等人员培训,并由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对重点林区开展巡查。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深入各乡镇和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县移动公司宣传平台发送倡议书超级短信5万条。(王倩雯 林宇辰)

  ★闽清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流程监控和信息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办案信息填录数据的规范性校验审核工作,统筹开展案件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审核案件信息变更207条,送案审核131件。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平台对每个案件的分流、受理、批捕、起诉等流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通过集约化管理方式对每一个诉讼环节同步监督。实行“通报+督查”机制,将流程监控情况、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实时通报,检务督察办公室每月对案管情况通报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承办人整改。今年来,共评查12件,形成流程监控日志68篇,发出案件管理督查通报1次。(宋建梅)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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