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点建设慈善助老超市 提供居家养老等服务
2019-08-30 09:58: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林春长
福州新闻网8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静 王舒凌)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慈善助老超市设施和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慈善助老超市建设基本设施要求、服务方式、人员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
指引要求,慈善助老超市要有固定场所,整体建筑面积以不低于40平方米为宜。
指引明确,慈善助老超市运营主体要申请或联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所在辖区经常性社会捐助点,接收社会物资捐赠;可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代购代取代送、法律政策咨询、义诊、免费理发及其他居家养老等服务;应继续完善慈善救助功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需求;接收物资适宜本地区助困发放的,可由慈善助老超市实施发放。
截至目前,我省在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各选择2个县(区)开展慈善助老超市建设试点,其中,在福州地区试行民非企业运营模式。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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