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26人涉恶案件审结 最高获刑11年
2019-07-19 08:14:4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7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婷婷 郑雯婷)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一起2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系闽清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的被告人人数最多且涉及罪名最多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等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120000元至3000元不等。
闽清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纠集钟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仗着累累前科在闽清县下祝乡等地树立恶名。王某作为恶势力团伙的纠集者,在共同违法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多次纠集团伙成员钟某、陈某等人在闽清县下祝乡、古田县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闽清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0元;聂某、罗某等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行贿罪被定罪处罚。后被告人王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柯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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