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住房公积金 福州一公司被责令补缴逾40万元
2019-06-13 07:51:4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6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盛)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扩面宣传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职工维护住房公积金权益的意识有所增强。针对职工反映单位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某公司田某等13名职工反映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立案。经依法调查取证,该中心查明该公司存在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中心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决定书》。
经多次督促协调,2019年5月,该公司履行了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为上述职工足额补缴了单位应缴和职工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共计40.58万元。
案例点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林少斌】
相关新闻
- 4月1日起,漳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上网办理!(2019-03-29 11:07:26)
- 厦门推出住房公积金新举措 在社区可查个人账户(2019-01-23 11:13:02)
- 福州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2018-12-25 22:54:18)
-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2018-12-25 17:11:19)
- 龙岩住房公积金全省率先实现“全程网办”(2018-12-20 09:29:03)
- 广东: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018-07-20 16:29:45)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