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检察院守护“福州后花园”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谢樑
近日,位于晋安区寿山乡的生态文明法制教育展馆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展馆迎来了由30多名区政协委员组成的视察团。这个集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等内容以及现代科技元素于一体的展馆,让政协委员们赞不绝口。
近年来,晋安区检察院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把检察工作融入晋安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为进一步服务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造“福州后花园”名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
打击刑事犯罪
晋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生态资源检察科检察人员专门负责办理生态案件,并与公益诉讼有机衔接,实行生态案件优先办理和轻案快办等办案机制。2016年至今,该院受理涉及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30件37人。
该院还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7年以来,该院累计对生态案件提起公诉2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9人,涉及“补植复绿”面积达100余亩。
注重环境保护
实行司法性修复
晋安区检察院结合生态特色及所办案件特点,多维度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有效打击生态领域犯罪的同时,注重生态司法性修复,通过“补植复绿”工作,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资源的双赢。
在办理范某某盗伐林木一案时,该院对范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按规定对范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范某某补植复绿且存活率要达到100%。公安机关对范某某处以罚款25080元、补种820株树木的行政处罚。目前,范某某补植的树苗已全部成活。
立足生态特点
注重特色保护
晋安区检察院围绕敖江流域重大环境保护工程,开展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小专项预防工作,深化水资源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针对北峰山区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的问题,该院通过走访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推动拆除养殖场面积达70万平方米;针对寿山石矿产资源的独特性,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盗采寿山石的案件。
建设别样基地
打造警示教育新模式
位于寿山乡的生态文明法制教育展馆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展馆于2018年7月投入使用,由福州市检察院、晋安区委、晋安区检察院三方共建。
该展馆融入了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等内容,集合了生态灾难模拟、电子翻书等现代科技元素,是全省最大的高品质、生态、未检展馆,开启生态文明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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