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持续强化非机动车交通管理
19天查处7.5万起违法行为
30日下午,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车在林浦路行驶。记者 邹家骅 摄
福州新闻网5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 榕交警)记者30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11日至29日,福州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5万起,查扣超标、无牌电动车等2400辆。
违法载人危害大
根据规定,非机动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但记者30日走访城区多条道路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行为频发,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占了不小比例。
上午11时正值学校放学时间,记者在乌山西路白马中路口看到,一名家长骑着电动自行车接孩子回家,前面踏板上站着一个孩子,后座上还坐着一名孩子。
在林浦路、牛浦路等路段,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的骑手还边骑车边回头跟后座上的人聊天。此时前方若有车辆突然出现,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骑手将面临50元罚款。“处罚不是目的,市民安全最重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雄给记者讲述了上月底发生在福州的一起交通事故: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刘某沿鼓楼区杨桥东路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在宏杨新城路段因路况复杂采取制动措施,致电动自行车失衡后摔倒。刘某倒地后,头部被同向行驶的公交车右后轮挤擦,当场死亡。“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危害大,请骑手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林雄说。
违规“打伞”真危险
30日下午的1个小时里,晋安交警大队民警在三环路福马路口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70多起,其中非法加装遮阳伞10起。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50元,并拆除加装的遮阳伞。
交警表示,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设备不仅会遮挡骑车人视线,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遮阳设备上有尖锐的铁条,一旦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骑手容易被划伤。
30日,晋安交警还到部分企业进行安全骑行宣传,呼吁大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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