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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屡禁不止福州再“宣战” 四大难题待解
2009-11-28 09:20:2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此次整治做好禁、管、疏

  这位人士说,2003年10月20日,福州市政府发布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指出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公安交通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上路行驶。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电动车的,罚款200元。2003年至今,可以说,福州市交巡警部门每年都有一段时间整治超标电动车上路。

  据知情人士透露,福州市这次整治电动车的决心已定,其重点是做好“禁”、“管”、“疏”的文章,尽量考虑广大市民的利益,暂不会对所有超标电动车“一刀切”。

  “这次电动车整治不会像最近几次由交巡警部门‘单枪作战’,工商、质监、城管等多部门将参与,从进货、销售环节入手,逐步禁止超标电动车。”该知情人士说。

  对于哪一类电动车属超标,这名知情人士说,按目前执行的国标是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如果按此标准,目前福州市区约80%的电动车都是超标的,都属于这次逐步禁止上路的对象。目前这一标准是否松动,将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福州市执行的肯定是国家出台的新标。在完善规范“禁电禁摩”的政策后,一项一项执行到位。

  何时开始禁如何禁预计近期明确

  另据了解,《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还未出台,但基本可确定“电摩”将全面退市。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将明确,全面禁止“电摩”即大量以动力装置驱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在市场上销售、在道路上行驶。

  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对于无法提供购车发票的电动车将扣车,对超标的电动车逐步限制其行驶范围,或给予一定时间缓冲期,时间一到立即全面禁止通行。

  对于市民关心的什么时候开始禁止、如何禁止的话题,福州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这次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已形成共识,预计近期将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随即将全面拉开整治超标电动车。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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