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城乡居民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市
吉林市丰满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
5月17日,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高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经丰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7日起,在全区实施严格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挥社区村屯、行业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对确诊病例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一般接触人员,境外返吉人员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吉人员、旅居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所涉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城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实施封闭化管控。封闭管理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通道(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未封闭小区要采取灵活适用的方式进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要设立防控监测点,24小时做好进出人员的测温、扫码、登记工作。每户家庭只派1名家庭成员每天可定时外出一次采购生活物资,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突发事件处置等需要外,其他人员不得外出。
三、乡村以自然屯为单位,所有路口设置专人看护,24小时严控人员外出,每户家庭每天只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如极特殊情况需出村(屯)的,必须由村委会开具证明,方可出行。
四、城乡居民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市,确需前往外地的,须持48小时内自费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自我隔离后,方可登记出城。
五、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应及时向社区提供承租人信息,并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疫情期间,一律不得新出租房屋、新接待入住。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强化药店、诊所管控,域内药店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个体诊所全部关停。
七、各乡(镇)街、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部门全员上岗,主要领导要带队参与防疫工作,班子成员实行带班值班制,正常业务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八、政务服务中心等对外办公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可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关服务。
九、开复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要求,落实好开复工的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全区所有学校初三年级停课,其他年级暂停复课,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工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抓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十、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一、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十二、城乡居民除工作、生活、就医等必要需求外,原则上要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对于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暂时关停娱乐场所,全区所有室内景区、影剧院、歌舞厅、游艺厅、营业性演出场所、网吧、室内体育场馆、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浴池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十四、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举办。全区餐饮单位原则上禁止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
十五、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居家,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大力营造疫情防控浓厚氛围。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
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5月11日印发的《吉林市丰满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严格管控公告》废止。
特此通告。
丰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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