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设立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法草案
昨天,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首次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作草案说明。
傅政华表示,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16年来,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1万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万人。”他透露,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
未成年权益保护
结合未成年人特点 草案作专章规定
傅政华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草案规定了不同主体在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中的主要工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第42条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形势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形式应当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实施针对性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草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了专章规定。
草案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除因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予以保密。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