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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社会化帮教救助 合力密织防护网

2019-06-13 09:31:34  来源:检察日报
  

  成长:共建共治营造安全环境

  2018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受理三起“黑校车”案件,未检部门检察官进行追踪暗访,发现一些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进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政府牵头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专项行动。

  据此,在半年时间,十多个单位相互配合,检察机关跟进督促,促使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16家无资质的被关停取缔,1500名幼儿被安置到合规园上学,让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环境更加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是全国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办案效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家长们的认同,既有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也同样得益于在这起“协同之诉”中,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共建共治的结果。

  福建省检察院巡视员王小青说,未检工作社会面广,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赢得共识与支持,凝聚智慧与力量,福建检察机关不遗余力,一些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为全国典型案例。

  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东炳告诉记者,检察官在办案中注意到,性侵儿童案件多数是通过他人报案才暴露出来,有的被害人甚至已被长期侵害、反复侵害。对这些处在危险边缘的孩子,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安全困境儿童强化保护机制,于是,“春蕾安全员”应运而生。

  2016年下半年,漳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公安、法院出台《关于组建春蕾安全员队伍的工作意见(试行)》,组建一支以农村妇女主任为主体,覆盖所有基层组织的2000余名春蕾安全员队伍。

  “春蕾安全员”通过摸排,将全市处于安全困境的儿童分为“环境安全”“环境关注”“环境危险”三个等级,把“环境关注”等级以上儿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春蕾安全员”定期走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2018年,该机制被最高检列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之一。

  在石狮市,该市检察院与综治办等12家部门会签《关于联合开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活动的工作意见》,推出了校园安全联合巡查,推行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查询准入机制,加强对托管机构、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等“保护校园安全”措施。

  此外,该院还联合12家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编织成一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辐射石狮市9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余名学生。今年4月,石狮“建立未保联盟,有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入选最高检、团中央十大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

  依托“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石狮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有了同盟军。这一做法以其“项目创新,效果明显,可复制借鉴”在泉州全市推广。

  张仁平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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