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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借条照样要还 福建高院公布民间借贷案例
2014-12-31 15:59:52  作者:刘丰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调查结果可以认定原告林元明与被告詹丽萍之间的借贷关系是虚假的。虽然原告林元明在对该份鉴定意见书进行质证后当庭表示自愿撤回起诉,但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林元明的诉讼请求。而被告詹丽萍对原告林元明提供的虚假借条,当庭表示没有异议,可以认定其与原告林元明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情形,亦属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故作出民事制裁决定,分别对原告林元明和被告詹丽萍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林元明、詹丽萍未对法院作出的制裁决定书申请复议。

  据介绍,该案系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原告的目的是为了参与被告的财产分配,双方恶意串通,虚构虚假债权债务。在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中,原告主要通过伪造借款证据、虚构借款事实,并利用当事人自认、缺席审理、调解等诉讼技巧,使虚假的债权债务获得法院法律文书的确认,以达到侵害真正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构成虚假诉讼案件往往诉讼当事人之间一般是亲属、朋友关系;证据较为单一,且当事人对借款的资金来源,用途和支付方式交代不清;诉讼双方当事人基本无对抗性;许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当事人除本诉外还牵扯其他诉讼。对于虚假诉讼的各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制裁,如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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