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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推行多项惠民举措

2021-09-18 10:27:1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林春长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法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福州中院践行“学史力行”,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立案难

  推行“三一”机制

  立案是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的第一环节。针对有群众反映“法院年底立案节奏放缓”“多次往返法院”等立案难、立案慢问题,福州中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推行“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趟就行”的“三一”工作机制。

  承诺立案收件时间不超过15分钟,对案件情况复杂无法当天决定立案的,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经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起诉的,于收件后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

  该机制推行以来,全市法院15分钟内收案50552件,24小时内成功立案50055件,平均每日立案719件,立案时间较去年同比减少了2.95天。该机制作为全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得到推介。

  聚焦财产刑缴纳难

  坚持“五个简化”

  福州中院审监庭,受理福州地区八个监狱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审法院分散在全国各地,不同法院对履行财产刑需提交的材料、缴纳方式也不相同,服刑人员家属多次往返缴纳罚金现象十分普遍。

  福州中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制定《协助执行财产性判项的工作规定》,建立“一趟就好”财产刑便民缴纳机制,坚持五个简化,打通财产刑跨域执行“最后一公里”。

  该举措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共办理财产刑跨域执行案件790件,执行款1110.87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服刑人员家属缴纳财产刑的人力物力成本,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监狱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并获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推广。

  聚焦急难愁盼

  积极作为暖民心

  福州中院着力从人民群众最需要、最盼望、最期待的事情抓起。中院各部门立足业务范围,从机制建立、法律宣讲、帮扶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例如,办公室党支部发挥“前哨后院”职能,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建设,牵头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人民法庭建设专项调研;执行局党支部联合市人社局创设“法院执行+劳动维权”根治欠薪联动执行机制,为解决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难提供“福州路径”;民二庭党支部建立买卖合同案件协同工作机制,打造立案、保全、审判、执行一体化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审理买卖合同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执行质效;政治部党支部深入共建社区马榕社区了解党建工作现状,聚焦社区治理理念,收集民情民意,指导开展“近邻共建司法先行”工作。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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