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治丧文明新风 泉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
越来越多的市民使用鲜花祭扫 (林劲峰 摄)
弘扬新风
随着我市移风易俗工作的不断深入,丧事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如何进一步推进集中治丧,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记者多方采访,倾听行业人士和部门的建议。
加强秩序管理鼓励改造治丧场所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支持各县(市、区)落实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要求,各自推进集中治丧,培育文明新风。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出台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受限于场地、资金,不少农村地区则利用闲置的祖屋、古大厝,改造成集中治丧场所,方便当地村民集中治丧。
为了解决路边搭棚办丧、出殡阻碍交通、丧事噪声扰民等严重影响公序良俗的突出问题,2018年11月,晋江出台了《晋江市村级治丧场所改造扶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村居利用库房、厂房、旧学校等闲置建筑物改造成公益性、固定性、共享型治丧场所,晋江市财政给予修缮成本4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一个村居或多个村居合建一个治丧场所,给予扶持补偿一次。各村居在申请村级治丧场所改造扶持资金后,晋江民政部门将会同各镇街对该项目改造、修缮及资金使用情况跟进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意见》施行以来,晋江已有10个村居治丧场所进行规范升级改造。”晋江市殡葬事务中心负责人庄先生介绍,为了鼓励各村居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解决治理“路边宴”,去年晋江在《实施意见》基础上,又出台了激励政策,晋江市财政对村级治丧场所改造项目修缮成本提供6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制定指导意见规范治丧场所使用
去年,晋江市民政局还制定出台《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村级治丧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场所的建设进行了规范,要求村级治丧场所设施应基本满足辖区内居民治丧的实际需求,3000人以下村居设置1个守灵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3000人以上村居设置不少于2个守灵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均配套厨房、卫生间。
此外,《指导意见》对场所的内外部装修、管理主体及收费均做出了要求。村级治丧场所管理主体为村(居)委会,应设立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为事主提供优质服务;村级治丧场所的收费,以公益性为主,确有需要收费应符合社会服务收费标准,可适当收取水、电、卫生清理费及场地出租费;收支向本村居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规范村级治丧场所的日常管理,去年10月,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村级公益性治丧场所管理规定》,明确了公益性治丧场所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群众提供办理治丧服务的公益性设施,治丧场所内实行全程监控治丧,要求群众自觉遵循社会公德,爱护公共卫生和悼念器材、设备及布幔等悼念道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治丧场所内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油灯等行为;禁止举办唱夜歌、办道场、哭灵、演出和文艺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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