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复工20条:补助员工交通费、奖励企业招工
2020-02-18 16:27:30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意见》还提出要促进各类物流畅通,对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不得拦截,畅通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对所有使用ETC的货车、三类和四类客车实施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实施时长为3个月。对现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省内高速路网的通行费给予6.5折优惠。
在税费支持上,《意见》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等均实行税收减免。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繳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补缴之后视为正常缴存。与此同时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因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的企业贷款,减免逾期罚息。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2倍标准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