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生态司法保护 福州法院在行动
2019-06-07 09:35: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6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沈珺莹)6月4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闽侯、闽清县委县政府共同开展“闽江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在闽清“一江五溪”河道·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行动活动现场,福州中院副院长刘伟光与闽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金春共同为我市首个“河道·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诉调工作室”揭牌,并为10名“河道·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闽侯县以“守护蓝天碧水——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在闽江湿地公园举行闽江水生态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闽侯县法院、闽侯县水利局还联合开展闽江沿岸巡查活动,并增殖放流鱼苗7万余尾。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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