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全面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2017-01-25 14:56:16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通讯员 陈昌和)昨日,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平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正式签订福建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服务协议。
在协议框架下,县级交通局与县级保险分支机构签订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市公路局与市级保险分支机构签订专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把农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房屋及建筑物、清除滑坡土石方及残骸费用和特别费用等都纳入保险范围,自然灾害发生时造成的损毁,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在大规模灾害发生时,协议要求保险机构特事特办预付赔款,对一次事故双方确认的估损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每个乡镇预付赔款5万元;估损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乡镇预付赔款10万元。
【责任编辑:赖锋】
相关新闻
- 一季度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增长率21.88% 健康险成行业风口(2019-06-05 08:28:18)
- 打击保险欺诈,警民联手共创和谐平安(2019-05-31 07:43:37)
- 两部门发布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新规(2019-05-29 11:32:25)
- 30省份下调养老保险缴费 养老金委托投资可达1.4万亿(2019-05-22 09:45:28)
- 5月31日起福州人买车险实名缴费 保障消费者权益(2019-05-19 22:52:02)
- 稳企“大礼包”! 福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返还6个月失业保险金(2019-05-17 08:27:33)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