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
2014-12-24 08:30:02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12月24日讯 2015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比以往增加6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基数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应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交养老保险费。参保单位工资基数难以确定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征缴。参保职工符合政策性补缴规定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责任编辑:赖锋】
【责任编辑:赖锋】
相关新闻
- 玻利维亚提议设节日庆祝夏至和冬至 获联合国批准(2019-06-24 17:15:59)
- 麻辣烫在韩受欢迎 推动中国啤酒在韩销量大增(2019-06-24 17:08:54)
- 武亦姝被清华录取 曾获《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冠军(2019-06-24 17:07:29)
- 不只是网速快,5G还有这些重大价值(2019-06-24 17:03:18)
- 火星现高浓度甲烷 NASA:这一发现令人兴奋(2019-06-24 17:02:45)
- 费德勒成就哈雷赛十冠王 夺生涯第102冠(2019-06-24 17:00:43)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