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查处虚开发票大案 开发票6700万存根联仅25万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6日获悉,福州税警日前联手查处了一起利用大头小尾手段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虚开发票6700多万元除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多万元罚款,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有效的信息比对分析,发现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在掌握部分疑点及证据后,国税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于今年1月12日,该公司负责开具和购买发票的林某在福州市某区国税局购买发票时被刑事拘留。
在案件的关键人物林某落网之后,国税稽查部门专案组遂即对该公司购买和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税务防伪税控系统查询得知,该公司开具的1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金额合计为25多万元。同时,专案组通过到多家企业外调和发出纸质协查等方式,取得了该公司1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发票联金额合计6700多万元的有力证据。
该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在得知林某被公安机关带走之后,指示其同伙把装有防伪税控金税卡的电脑、打印机以及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抱走并进行销毁。随后,陈某潜逃,后于今年3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询问中,陈某对成立开票公司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从2011年开始,想走捷径发大财的陈某,依靠其经营的贸易有限公司,由陈某负责联系受票公司,林某负责开票,采取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的方式,大肆虚开发票给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往来的施工企业,以赚取开票手续费。
同时,为逃避监管,该公司在开票的过程中,采取了将发票联、记账联和存根联分开处理的办法,其中记账联没有打印,发票联按照客户要求的开票金额在电脑上填写之后并打印,存根联则是随便编造一个较小的数字填写后打印。通过这样的手段,该开票公司共替他人开票6700多万元,收取手续费38多万元。
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按照相关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税务处罚决定,对该公司上述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没收非法所得38多万元,并处50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处1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擅自损毁发票的行为,处3万元罚款;以上合计没收非法所得38多万元及应缴罚款54万元。至此,这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法牟利的“开票公司”彻底覆灭。
据悉,今年以来,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共查处违法企业219户,查处非法发票份数6953份,查补税款8083.81万元,加收滞纳金197.08万元,罚款1211.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8.43万元。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通讯员 陈婷 谢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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