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预付卡 7日内可无理由退钱

2013-03-27 08:45: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省工商局发布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

  商家有义务在停业前10日通知消费者,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有效期延长、合同变更等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N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办预付卡消费,卡内钱尚未用完,商家已经不知去向,办了卡却享受不到应得的服务,商家却百般推脱,不予退卡。如今随着预付式消费的普及,方便市民的同时,以上种种的问题也油然而生。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制订了《福建省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可供省内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衣等服务行业选用,将指导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和消费者依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具体的示范文本可登录省工商局网站下载使用。

  记者看到,合同示范文本中,对预付式消费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款、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卡项使用、退卡、合同解除等从办卡到退卡每一个细节,都做出了明确的约定规范,正规守法的商家如能按照文本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将清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退卡问题,示范文本中规定合同签订起7日内可为“犹豫期”,在该期限内乙方有权无理由退卡,甲方应退还卡项内剩余金额,但同时有权扣除优惠部分及工本费。示范文本也明确了在卡项使用期限内,非商家原因,如消费者提出退卡,双方要在合同约定采取何种具体方式处理。

  而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办卡后商家突然终止营业问题,合同中“商家权利义务”一项明确了如商家发生营业地址搬迁、装修、停业、经营项目变更、经营权转让、停业、歇业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商家有义务在有关事件发生之前10日通知消费者,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有效期延长、合同变更等与乙方协商解决。通知应以电话、信函、当面通知、报纸等公共媒体通告方式进行,否则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陈清】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