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给2700元 男子收钱后不退还
2014-09-12 10:48:55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无奈之下,这家银行只好把周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多领的钱。

  明溪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通过查看银行的实时监控录音录像,周某在该银行处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时,因柜台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多得2700元。他取得这笔款项无合法根据,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银行。

  法官就此提醒大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应当树立诚信的理念。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即使已经占有了,最终也要物归其主。如处理不妥,将会给自己带来烦恼和生活的不便。

【责任编辑:黄新锦】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