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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旅游黑车乱象调查:数量惊人 处罚力度太弱
2014-08-25 14:57:56  作者:李永贵  来源:中国网  【字号

  旅游黑车远远超过正规车辆

  大多是使用年限超8年的二手车

  何为“黑车”?如何定义“黑车”?对于长期坚持在一线工作的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陈科长了如指掌。陈科长说,目前,福州旅游“黑车”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旧车,该类车辆大部分是从旅游车队、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机构“退役”大巴,使用年龄大部分已经超过8年,有齐全的运输资格证和所需的一切牌照,后来按照正常程序挂网拍卖,被一些旅行社或者是个人购得,这类二手车辆占到福州旅游“黑车”的70%左右。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普通营运车4年以上不得迁出,8年要强行报废。而对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的规定就更严格,使用超过两年的客车,都不能迁入旅游汽车公司,不能进旅游客运市场。

  另外一类则是,无营运资质、无运输资格证、无旅游运输单位正规标识,甚至无牌无证或者等。据悉,这类车大部分是私家车主,三五群人经营,靠个人关系,和旅行社、景区建立关系,参与旅客运输,或者是与某家公司合作,负责接送员工,但是没有正规包车合同,甚至驾驶员都没有从业资格证。

  跨界经营,也叫超限营运。国家交通部曾发文规定,在县(市)级审批的旅游营运车辆只能在相应的界限经营,不可以越界经营。然而,眼下,审批只能在县际营运的旅游车辆经常在福州市区承接旅游运输业务。

  挂靠租赁。除了将私有车辆挂靠在非客运企事业单位之外,不少私车主还将车辆记挂于各种旅游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下,部分挂公司名义的车辆也从事“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挣私人的钱”的不正当行为。

  记者查询到,国家交通部曾专门发文,明确将租赁界定为“提供无驾驶员的车辆服务”,及规定7座以上车辆不允许作为租赁车辆。

  据多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旅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挂靠于某一单位,而后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现象在福州十分普遍。并且,福州还存在着租赁公司与旅游汽车公司并存的混乱状况。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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