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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2010-03-29 20:28:2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榕政法〔2010〕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近几年,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日益增多,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充分考虑市民出行方便,尽量减小电动自行车对城市交通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状况,组织起草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组织开展《管理办法》研究论证工作。为了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使《管理办法》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管理办法》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0年4月8日,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下列途径向我办提交:

  1、邮寄至鼓楼区乌山路96号市政府大楼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1);

  2、登录“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截止后,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所收到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1.《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主要条款解读

  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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