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争先创优在福建
福建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0-06-26 16:06:5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字号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2011年“七一”前夕,我委进行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表彰,同时表彰一批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职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各地各校基层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

  2012年“七一”前后,我委专项表彰 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教育工委。同时向省委推荐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领导和指导

  各地各校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省委教育工委成立全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也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制定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始终,把学习贯彻《规划纲要》贯穿始终,把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全面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更好服务海西建设贯穿始终。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通过举办创先争优论坛、召开座谈会、点评交流会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上级党组织适时对下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各级教育工委和校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一个以上的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单位(不包含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至少每季度参加一次所联系支部的活动。

  (三)加强分类指导,贴近工作实际。根据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党员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针对当前最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问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