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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0-06-26 16:06:5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字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24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教党[2010]13号)精神,结合我省学校实际,现就在全省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海西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发布实施,以“学纲要、当先锋、促发展”为载体,坚持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学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促进校园和谐,创社会信赖的学校。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凝聚人心,促进校园人际和谐;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不断巩固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形成良好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坚决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学校和师生利益。

  (三)服务师生群众,建人才成长的高地。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突出学生在育人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师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解决师生、群众实际困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融洽师生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着力建设有利于师生成才的体制机制。

  (四)加强基层组织,筑凝心聚力的堡垒。要求学校基层党组织创新工作模式,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把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健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团体和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各类团体和组织参与学校建设的内在动力。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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