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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0-06-26 16:06:5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字号

  (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做到“五带头”。

  教职工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学生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是:一是带头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成长成才意识,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长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尊师友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师生服务;热心社会工作,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这“五个好”、“五带头”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全省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把这一普遍要求具体化、明确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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