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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噪声污染 遭省妇幼保健院保安锁喉(图)
2014-05-13 23:54:3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快评

  新闻采访权不容侵犯

  ■万小英

  记者正当采访,受到粗暴阻挠,甚至进行人身侵犯,这种现象令人愤慨,绝不能容忍。

  公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很大部分需要通过大众媒体、通过新闻记者的采访才得以实现。记者的正当采访,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公众。记者承担着公众的托付,维护着公众的权利。用野蛮手段阻挠记者正当采访,侵害的是双重权利,一是记者作为自然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二是记者的采访权,即公众的知情权。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因此,阻挠新闻记者合法采访、侵犯记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错误和不允许的。

  在舆论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的情况下,监督和被监督者,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处于舆论监督中心的记者常常被人围攻或者遭受人身伤害。然而舆论监督对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公众对媒体也寄予了很多希望。

  可以保证的是,我们的记者将不畏困难、阻力,持之以恒地履行好采访权,不负公众期望。对那些阻挠记者正当采访的人和单位,有关部门也要拿出实际行动,绝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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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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