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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的士新规禁止“拼车” 司机违规最高罚2000元
2012-11-22 10:01:54  来源:东南网  【字号

  问:对出租车主要经营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对出租车经营行为规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有:一是规定驾驶员应当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安全、卫生、文明的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以及急需抢救的人员优先供车,对乘客遗失物品应及时归还;二是禁止拼车行为,以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三是落实错峰交接班制度,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安排交接班,交接班时间应当在车身明显位置标识;四是对出租车拒载做了界定,促进驾驶员依法经营和公众有效监督;五是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选择最便捷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因故确需绕道时,应当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六是必须向乘客提供连续的运输服务,不得甩客、敲诈乘客,不得擅自更换车辆等。

  问:《办法》对受理乘客投诉方面有何规定?

  答:《办法》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有权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投诉。乘客向出租汽车企业投诉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认真接待,及时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或有关部门投诉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者应当提供有关证据和线索,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问:《办法》对改善出租车环境作了哪些规定?

  答:目前,出租车候客站点设置不够科学、不够便民是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一些公共场所不允许出租车停靠、上下客或收取停车费,增加了驾驶员的经营成本。因此《办法》规定市区出租车候客站点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城市客运枢纽站、机场、地铁、火车站、汽车站、公交首末站、大型商贸区、医院、旅游景点等重要客流集散场所及人流大的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出租车免费候客站点,这将有利于推进市区出租车候客站点建设,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

  出租车服务站是向驾驶员提供车辆保洁、维护、休息、用餐、如厕等服务的场所,现有的出租车服务站在数量、规模、功能等方面仍难以满足需求。为此,《办法》鼓励出租车企业建设出租车综合服务站,建设按照城市公共事业用地性质供地,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这将提高企业建设出租车服务站的积极性,促进福州市出租车服务站的建设。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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