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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政协委员遭漳州警方通缉 厦门警方认定无罪
2007-06-23 17:14:55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两地公安结论不一,到底谁对谁错?   

  案件涉及一桩1200万元的官司

  漳州警方通缉他,厦门警方认定他无罪

  两地公安结论不一,到底谁对谁错?

  台海网6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苏演卿/文 张向阳/图) 昨天,在湖里区政协委员黄木兴的办公桌上摆着两份材料,一份是漳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的《通缉令》,称黄木兴因“妨害作证罪”在逃。另一份是厦门市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黄木兴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不存在”。同一案件,两地公安两种结论,究竟谁对谁错?

  这两份认定结论不仅牵涉到一起12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也让黄木兴在数月时间内经历大悲大喜。他先是成了漳州警方“通缉犯”,在通缉令下,他在紧张中开始了上访。没过几天,省公安厅就发文称此案“应由厦门警方管辖”,随后,厦门警方认为 “犯罪事实不存在”,撤销此案。

  这几天,黄木兴四处投诉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希望省市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原委。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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