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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5:51:52  来源:福州新闻网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关于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回头看”,通过区领导和乡镇(街道)干部挂钩联系等措施,采取“一村一策”方式,持续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把鹤上镇路北村、金峰镇前林村、梅花镇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范围,通过分类整治,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实施精准打击。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等工作机制,深入摸排农村中社会影响恶劣的各类非法民间组织、“黑老人会”“村霸”等涉黑涉恶问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着力打击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区公安局打掉涉恶老年协会7伙51人,破获刑事案件25起。三是规范老年协会建设。制定《进一步规范提升村级老年协会的若干指导意见》《村级老年协会的章程》,将金峰镇、鹤上镇、梅花镇列为试点乡镇,率先开展村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并在全区全面推开。目前,全区符合社团登记条件的324家老年协会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其中161家已完成注册登记,其余163家均已进入登记流程;老年协会资产调转为村集体资产415.04万元。四是严肃问责约谈。区委书记对鹤上镇、金峰镇、梅花镇党委书记进行严肃约谈。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并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鹤上镇洞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明剑、鹤上镇洞湖村党员林春生、林治良开除党籍处分。梅花镇党委对梅江老年协会干扰镇政府正常办公等问题涉及的四个村(社区)主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区法院已对鹤上镇路北村老年协会案件、金峰镇前林村案件开庭审判,金峰镇前林村案件已结案。

  (2)针对“一些党组织尚未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功能。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提升服务功能的意见》,持续深化党内组织生活“一报双查一通报”制度、便民代办和民情工作一体化机制等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让党建成果惠及群众。二是强化阵地管理。结合推进“红色领航工程”,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场所服务职能,打造党员群众沟通的有效平台。对照上级关于达标创星“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工作载体、活动场所、基础保障”七个标准化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现已按要求全部完成1128个基层党组织评级定星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季度党建例会机制,每季度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定期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健全抓基层党建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3)针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检查督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加强纪律教育。依托乡镇(街道)党校、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开展《监察法》、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三是强化责任传导。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级检查实施方案》,逐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细化检查目标,拓展检查范围,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4)针对“‘两违’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共识。把“两违”问题作为巡视整改重中之重的内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就“两违”问题作出说明。2018年12月19日,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代表区四套班子就“两违”问题在全区大会上作公开承诺,带动全区党员、干部全部签订《长乐区党员干部“无违建”承诺书》。二是分类处置,逐步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乐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实施办法》,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通过强制拆除、立案没收、经济处罚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改。截至2019年1月9日,上轮巡视以来新增违建526宗,已整改到位476宗,整改率90.49%,其中强制拆除182宗,立案没收55宗,立案罚款218宗,罚款金额1904.79万元,依法补办21宗,力争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综合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巡查,网格管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零”报告制度和挂牌施工制度,严控、严查违建电源与建材来源,开展全区季度卫片遥感监测工作,做到出土就打、露头就拆,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四是加大督查,强化问责。将“两违”治理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两违”的案件,对工作重视不够、监督制止乏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对违建背后牟取私利、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深查严惩。

  (5)针对“部分党员理想信念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党性教育作为区委党校各类班次教学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江田南阳革命基点村和航城琴江满族村两个党性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锤炼,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二是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制。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宗教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制定《长乐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制度》,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目前全区所有镇街均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机制和宗教工作台账,所有行政村均已完成依法登记的开放宗教场所工作台账。三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针对党员信教问题,建立党员发展对象书面签订不信教承诺书制度,要求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时,同步签订《长乐区党员发展对象不信教承诺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结合开展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查摆信教问题。建立“失联”党员、信教党员“季报制度”,每季度由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摸排,并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关于在落实省委提出的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上仍存差距的问题。

  (6)针对“争当福州排头兵的政治担当不够”的问题。一是增强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政治担当。印发《长乐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方法,深刻学习把握“绿色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强大精神动力。开辟“抓项目促发展”专栏,积极宣传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引领全区党员干部主动适应省、市对长乐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发展落地见效。研究制定《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实施意见》,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优化结构等方面推出一批举措办法,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2018年GDP、固投等主要经济指标列福州各县(市)区前列,11项经济指标完成率列福州中上水平,第三产业在GDP中比重得到提升,预计占比32.4%,实现三产“跃升季”行动预期增长目标。省重点项目预计超序时进度20%,省“五个一批”项目力争正向激励综合考评进入全省前10名,“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前列。

  (7)针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挂钩帮扶。研究制定《长乐区集中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区领导分别走访服务挂钩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收窄规上企业减停产面。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精神,严格执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减至44个工作日,“一趟不用跑”事项占全事项比例由5%提高到17.6%。在用电、用水、用气、用工、收费等方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专利指导工作。制定《长乐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重点挖掘滨海新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等新兴互联网企业发明专利。加强发明专利法律状态监控,督促发明专利处于滞纳期、恢复期等相关企业及时缴纳发明专利年费。截至目前,推动20家企业50多件专利避免因未缴纳年费而失效,奖励2017年专利1567.75万元(其中企业72家、个人124人)。2018年全区发明专利共计654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9.08件,拥有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8)针对“民生领域仍存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区人民医院、滨海新城综合医院、古槐镇中心卫生院、湖南镇卫生院、和睦家广生妇儿医院等建设;投用区医院外科综合大楼、空港医院,新增床位733张。二是加大卫技人才招聘力度。已组织前往省内外高校招收各类专业医护人员97名;2018年11月,组织参加榕博会招聘硕士及以上高层次卫技人才。三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全年共选派91名卫技人员前往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培训;选送26名医师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4名乡村医生参加定向委培。四是持续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完成文岭镇石壁村等32所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区农村幸福院达到144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9.29%。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500张,护理型床位达到2117张,占比达42.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9)针对“新型城市整体功能品质亟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加强规划对接。以撤市改区为契机,加强与福州新区总体规划、福州城市总体规划、福建省生态环保红线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编制完善吴航老城区保护规划、吴航东关旧改启动区修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旧城区内河综合整治规划等各类规划。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龙景路、会堂南路、东鹤路等道路建设,启动岱岭隧道建设,全力打通断头路,促进城区路网互联互通。2019年完成炎山取水泵站扩建工程、东区水厂扩建工程、三汊港大桥至玉田镇(营滨路)供水管道工程等供水项目。加快推进车里垃圾填埋场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城市承载功能。三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城区环卫保洁、路灯维护、园林绿化等城市管养项目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加快路灯、公共停车等智能控制管理平台和城市内涝协同治理预警平台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完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等设施,推进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采取施划直行待行区、完善交通标线渠化等措施,强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推进城区交通的规范化管理。

  3.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足的问题。

  (10)针对“化解金融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运输物流、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统计、金融等21个领域联合奖惩方案,并录入福州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持续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的应用工作。二是加强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完成对民办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农民协会、典当行、小贷公司、民营担保公司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等高风险群体,做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三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领域犯罪、恶意逃废债和防范网贷风险的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12月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16起,其中民间标会类立案15起,破案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移送起诉14人,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信用卡诈骗立案18起,破案15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8起,破案3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3起,收缴假币11.64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移送起诉4人。四是持续做好不良贷款“控新化旧”工作。加大对重点机构、风险大户的风险化解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贷款司法处置率,及时防控和处置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海峡周转贷”、政策性担保资金持续服务中小微企业,2018年以来,“海峡周转贷”累计发放23笔周转贷款,发放金额11.19亿元,为17家企业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2018年11月底,长乐区不良贷款率为1.41%。五是认真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管理工作。增强债务风险意识,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定期监测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将融资平台隐性债务等信息纳入全口径政府债务系统,实行名录管理和风险评估,实现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全面动态监控,逐步减少隐性债务规模。目前,第一轮融资平台隐性债务等信息已纳入全口径政府债务系统,今后将按要求进行月份持续更新统计填报。六是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整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按预算流程编制偿债计划,将偿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目前,已全面停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贷款,原6项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已全部撤销。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前归还政府隐性债务1.77亿元。

  (11)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学习,并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纳入区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的相关课程。区委区政府下发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治理与修复并举,关停取缔、限期整改“散乱污”企业(作坊)276家,对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空气优良率达到97.2%。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全流域治理,完成年度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河道清障以及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理和整顿。加大垃圾治理工作力度,健全生活垃圾治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三是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金峰镇陈塘港水质监测结果为V类,目前整改工作达到序时进度,已向福州市水利局申请交账销号验收;钢渣加工厂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整改工作及交账销号已完成福州市级现场验收工作。

  (12)针对“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制定《2018-2020年扶贫及惠民网项目资金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惠民资金网建设宣传工作推进会,发挥惠民资金网对各类扶贫资金“流量、流速、流向”监管作用,形成“1+X+Y”联动督查网络,保障扶贫资金精准使用。二是实施专项整治。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并将其纳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委巡察工作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借助惠民资金网科技手段,对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管理、分析研判、严查快处、责任追究。对吴航街道十洋社区、航兴社区干部违规领取扶贫资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吴航街道计生协会秘书长陈勤璋、吴航街道十洋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计生协会会长郑培锦、吴航街道航兴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兼社区计生协会会长陈瑞云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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