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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到省纪委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疑云
2010-12-20 16:52:26  来源:中国日报  【字号
  律师说法:名为遴选实质上属招标

  据一些供应商对记者称,此前他们已经就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擅自举行招标,二次议价,招标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向江苏省卫生厅反映,但至今没有答复。12月17日下午,记者连续多次拨打江苏省卫生厅医用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表示,医院在进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精神。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已经发布了招标公告,而且还附带全套的招标文件。后来尽管改名称为“遴选”,事后医院也主张称此次活动为遴选,但整个过程实质上仍然属于招标活动。

  “作为医院,他们对投标公司的资质以及相关的资料有审查的义务,应当确保他们是符合投标条件的。如果把关不严格,让一些不合格的公司进入,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则无法保证。”刘茂通律师对记者称,按照法律规定,招标过程中严禁收受回扣,收受回扣实质上就是一种受贿行为,符合刑法规定条件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通过支付回扣、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等手段而中标的,则是无效的中标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投标单位(供应商)有权利提出异议和举报,并且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要求重新进行有关的招、投标活动。招标单位(医院)经过调查属实后,应当废除有问题的中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邢志刚)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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