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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到省纪委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疑云
2010-12-20 16:52:26  来源:中国日报  【字号
  三大焦点

  根据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的官网资料显示,该医院始建于1951年10月。辐射人口700多万。资产总值7亿元。年诊疗总量85万人次,年出院人数3.7万人次,年总收入5.6亿元。现已发展成为徐淮东部地区规模最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规范各种物资的采购和管理,尤其从程序的角度加以理顺,具体这方面的事情确实是我在负责,医院并没有设立招标办这样的部门。”12月17日上午,连云港第一医院财务处处长李明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举报材料中提及的相关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1 是招标还是遴选?

  举报:连云港一院对江苏省中标耗材进行二次议价和投标,自行招标选配送商进行供货,是公然违背国家政策。

  回应:我们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从中选出有实力、抗风险能力强、配送能力强的公司,刚开始发布的标书实质也是遴选。

  据了解,2007年6月21日卫生部发布的卫规财发[2007]208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的方式。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2008年,江苏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卫生厅拟对部分医用耗材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通知称卫生厅将开展普外科、心胸外科、脑外科、眼科、血液净化和麻醉等六类医用耗材的全省集中采购,各地不再进行上述品种的集中采购工作。此外,通知还称,卫生厅决定成立江苏省卫生厅医用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在集中采购的候选品种中选择采购品种,并在网络平台上如实反映医用耗材的采购订单、厂商响应、配送、验收等采购信息和工作情况。

  张刚告诉记者,江苏省卫生厅的206号文件指明各地不得再进行中标品种的招标,应执行省卫生厅的网上配送,而连云港一院对省卫生厅耗材中标的品种网上配送一直没有执行到位。该医院现已发展成为徐淮东部地区规模最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对江苏省中标耗材进行二次议价和投标,自行招标选配送商进行供货,是公然违背卫生部的政策。

  连云港第一医院财务处处长李明星称,关于医用耗材的招标,中央、省、市三级都在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涉及的品种和规格很多,厂家也很多。“我记得是在2009年七八月份的时候,由省卫生厅组织实力强的公司统一搞配送,将一些实力弱小的公司都刷掉了。现在仅在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从事医用耗材的供应商和配送商就有170多家,这些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今年,我们借鉴省卫生厅的做法,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从中选出有实力、抗风险能力强、配送能力强的公司。刚开始发布的标书,其实质也是遴选,但有人举报到了省纪委,我们一个分管院长了解到,原来有一个厂家打电话给省纪委,说我们把本地的一些小公司弄进来了,却把外地的一些大公司排除在了外面。这实际上是瞎说。我们的评审结果都在网上公布的,其中有不少都是外地的企业,本地入围的企业,在当地也有相当不错的实力。”

  李明星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确实不能对医院耗材进行再次招标。“我们一开始做的就是寻找实力强的厂家,但后来考虑到有些厂家社会关系非同一般,为防止有些厂家干扰我们正常的遴选,我们就将情况向市纪委、市卫生局、市检察院等部门汇报。为了保证选出实力强的企业,开始的时候确实收了20万元的保证金,但后来市卫生局等部门的意见是:既然你一开始就是遴选,保证金就不一定要收了,否则就有招标的嫌疑,所以保证金就退了。在11月18日举行的评审中,医院还特地邀请了卫生局、检察院等单位参与。这是一个敏感的事情,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在评审中,肯定有些企业要被挤出来,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出现被举报的情况,也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李明星说,之所以说是遴选不是招标,主要有三点:第一,此次遴选涉及到的医用耗材范围都在国家、省、市卫生部门确定的范围之内;第二不涉及到价格;第三,供应商也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确定范围内的供应商。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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