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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福州市医改实施方案敲定 将扩大医保覆盖面
2009-08-25 20:58:30  作者:黄戎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核心提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2009年福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敲定。根据《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2009年福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合计达到90%以上,全市农民参加新农合比率达到95%。《方案》中明确,将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看点:医保全覆盖

  解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合计达到90%以上,农民参加新农合比率达到95%。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看点:报销比例、支付限额全面提升

  解读: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保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

  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60%,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30%。筛选并公布县级定点医院无法诊治特大病种目录,对转到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大病种,其住院费用按当地县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补偿。在现有10种门诊统筹补偿病种基础上,筛选、新增5种门诊统筹补偿病种。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办法,减轻农民大病负担。

  看点: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机制

  解读: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趋健全。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一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程序软件,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一站式”服务,简化程序,全面推行并完善救助对象就医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机制,应由医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为困难人群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看点: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报销目录

  解读: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省级补充目录,在30%以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落实工资全额补助的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不设个人自付比例。

  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药品招标后直接由生产企业委托有配送资质的企业配送到医疗机构,实现基本药物“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严厉查处药品购销环节的商业贿赂和偷漏税行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做到票、账、货相符。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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